法律專欄-第二十三期丨仲裁時效中斷:離職一年后仍能主張工資
張三2023年7月入職甲公司,簽訂三年期固定期限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內外飾工程師,約定了小時工資標準,按照實際工作小時數進行結算。張三主張實際工作到2023年9月底,從10月起未再提供勞動;甲公司認為張三是7月底或8月初離職。張三收到了7月工資,但8月、9月工資一直未發放,因此要求甲公司向其支付拖欠的8月和9月工資。
2024年10月18日,張三第一次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但在開庭時未出庭,因此仲裁委作出視為張三撤回仲裁申請的決定書。后張三再次提起仲裁,仲裁委不予受理,故張三起訴至一審法院。
甲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中院,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駁回一審張三的全部訴訟請求。其理由如下:
1.張三于2024年10月18日提出勞動仲裁申請,要求支付2023年8至9月工資,此時間已超出勞動仲裁訴訟期。一審判決書中:2023年10月16日,張三“老板,今天給我發工資嗎”,后張三于2023年10月20日至2024年7月28日期間多次索要工資。而從2023年10月16日,張三“老板,今天給我發工資嗎”后的“張三于2023年10月20日至2024年7月28日期間多次索要工資?!辈⑽从凶C據證明其這段時間多次索要工資。而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提出勞動仲裁申請已經超過一年。而一審法院卻不予采信,與事實不符。
2.勞動仲裁于2024年12月2日開庭審理,張三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勞動仲裁裁定:視為張三撤回仲裁申請。而一審判決書中,“本案中,張三不服仲裁不予受理通知書在法定期限內訴至本院,故已經過仲裁前置程序,甲公司辯稱未經仲裁實質審理應駁回起訴的辯解意見,本院不予采信?!倍鴱埲⑽从凶C據證明其有正當理由不到庭參加仲裁庭審,一審法院也并沒有審查張三是否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一審法院就認為該案經過了仲裁實質審理。
3.根據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期同類案件案例如:(2024)陜0113民初16326號李某與西安市雁塔區某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勞動爭議一審民事裁定書,另外根據中國法制出版社2023年6月第3版,2023年10月第4次印刷出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實用版)》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有關問題的意見(一)第四條規定,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后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的規定應駁回起訴。
張三不同意甲公司的上訴請求及事實理由,同意一審判決。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對于爭議點1、仲裁時效問題,張三一審時提交有其與甲公司商務經理王某的微信聊天記錄證據,顯示其于2023年10月20日至2024年7月28日期間多次提出催要工資,張三于2024年10月18日提起仲裁并未超過仲裁時效。
對于爭議點2、張三仲裁時未到庭,法院是否應裁定駁回起訴?!度肆Y源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有關問題的意見(一)》第四條規定,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后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申請人再次申請仲裁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甲公司僅引用該條第一款之規定,明顯與本案情形不符。當事人申請仲裁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按照撤回仲裁申請處理,并作出決定書的,當事人再次就同樣的仲裁請求提出仲裁申請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應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當事人持該不予受理通知書起訴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經審查符合勞動爭議受理條件的,可以受理。本案中,張三再次申請仲裁,因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提起訴訟,法院應予受理。
一審法院就本案處理程序符合勞動爭議案件裁審銜接相關規定,本院對甲公司該部分上訴意見亦不予采信。一審法院根據證據所顯示的工時及欠薪情況,核算甲公司應支付張三的工資數額并無不當,本院應予維持。



北京叁依律師事務所是經北京市司法局批準設立的綜合性、專業化精品律師事務所。叁依所始終堅持客戶導向、服務導向,嚴謹的工作態度、精湛的業務水平、廣泛的專業人才,構成了一支能夠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的優秀律師隊伍?,F代化的辦公條件、專業高效的業務能力和客戶口口相傳的良好口碑,使叁依所自成立至今廣受好評。
叁依所在發揮民商事訴訟及仲裁、企業法律顧問、勞動用工、股權架構及股權激勵、債務追索、婚姻繼承、財富傳承、人損等傳統優勢的同時,亦在刑事辯護、專利訴訟、建設工程、政府法律顧問等領域積極布局,律所還設置溯源治理與糾紛調解部和危機事件處理部,有能力為客戶提供更全面、更多元、更有助于徹底消融矛盾的綜合解決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