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資訊(第51期)丨企業用工管理“十八招”:實習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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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助企業降低人力資源管理成本,防范用工風險,建立和諧用工關系,百君律所郭慶、韋筱絮、韓晏、牛曉峰4位律師結合親身經辦的大量勞動爭議案件,聯手打造了一套專業化、成體系的企業用工管理方案,包括企業用工管理所涉十八個板塊的制度模版、合同范本、表格附件和培訓資料,幫助企業全方位解決用工問題。
企業用工管理所涉的十八個版塊具體包括:招聘與錄用、勞動合同管理、工作時間與休假、薪酬福利管理、員工培訓發展、商業秘密與知識產權保護、競業限制、勞動紀律和行為規范、員工違規違紀處罰制度、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社保與公積金、員工關系管理、離職管理、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工會制度、勞務用工管理、勞務派遣用工管理、實習生用工管理。
上一期我們解讀了用工單位在招用被派遣勞動者時的風險防范(>>點擊查看),本期我們一起來了解關于就業見習的相關規定:
通常情況下我們所講的實習,是指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實習期間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雙方系勞務關系。關于勞務關系的內容,大家可以參見企業用工管理十八招——第十六招勞務用工管理。今天我們來講一種特殊的實習制度:就業見習。
為幫助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積累工作經驗、提升就業能力,重慶市特別制定了就業見習制度,即政府按照自愿參與的原則,組織推薦高校畢業生到經人力社保部門認定的就業見習基地,參加就業訓練實踐活動。
那么,見習人員在就業見習期間與就業見習基地之間構成勞動關系嗎?
根據筆者查詢到的案例,如單位招用就業見習人員符合《重慶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實施辦法》《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調整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政策有關事宜的通知》《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6個部門關于實施萬名青年見習計劃的通知》等規定,那么見習人員在就業見習期間與就業見習基地之間是不構成勞動關系的。因為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是政府監管部門為了幫助高校畢業生累積工作經驗,提升就業能力所設立的一項就業促進制度。若將就業見習認定為勞動關系,見習基地就必須承擔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的義務,如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購買社會保險等,這會對見習基地造成額外的負擔,有違就業見習制度設立的初衷。[參考案例:(2018)渝01民終667號]
在適用就業見習制度時,單位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1. ?申請設立就業見習基地。單位需要通過重慶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系統或現場提交備案申請,向辦公地點所在區縣(自治縣)就業(創業)和人才服務局進行備案,單位及所提供見習崗位會通過人力社保網、重慶大學生就業網、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經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即備案為就業見習基地。
2. ?見習人員僅限特定范圍。見習人員的范圍包括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學年在校生以及對口支援西藏等地區的高校畢業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臺灣高校畢業生、臺灣高校畢業學年在校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畢業學年在校生;進行失業登記的16-24歲失業青年。
3.見習期間有限制。見習人員在同一單位見習時間一般為1—12個月,具體可根據見習人員特點和崗位要求合理確定。
4. ?簽訂書面協議。單位必須按照《重慶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實施辦法》的規定與見習人員簽訂《重慶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書》。
5. ?按照規定履行職責。就業見習基地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來源:百君說法
監制:謝慶好、顏貽驥、鄭斌文、梁安定
主編:陳冬梅
編輯、排版:張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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